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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簽諮詢服務(香港銷售食品)
香港市場銷售食品須附有符合新規例的標簽

根據香港政府於2008年修訂的《食物及藥物(成分組合及標籤)規例》,由2010年7月1日起,所有在香港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均須附有符合新規定的標簽。

此新規定包括所有在香港銷售的預包裝食物(除可獲豁免的食物品種外)都必須標示能量值和蛋白質、脂肪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糖、鈉等7種核心營養素的含量,如在包裝上作出任何營養聲稱時,還須標明涉及聲稱的營養素含量。爲便於廣大食品企業和商家能符合香港標簽新規例,我們將爲客戶提供專業的標簽諮詢服務,協助客戶設計製作符合香港新規例的標簽。

同時提供中港兩地標簽諮詢的機構

中龍檢驗認證(香港)有限公司(即中國檢驗有限公司檢測中心)是目前就香港及中國內地銷售食品提供標簽諮詢服務的專業機構。我司專業人員精通有關香港及中國內地食品標簽的相關法規,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多年的標簽審核經驗,必可爲廣大商家提供全面、專業、便捷的諮詢服務。

申請《食品標簽符合證明》所需提供的資料

1. 未經拆封、包裝完整的樣品
2. 已填寫的《香港食品標簽諮詢服務回函》 PDF / DOC
3. 標簽設計樣張一式二份
4. 申請單位的公司註冊證明
5. 産品香港經銷商的公司註冊證明
6. 産品在生產國(地區)允許生産或銷售的官方證明或原産地證明
7. 産品配方表
8. 其他有助資料,如産品生産工藝、商標註冊證明等

注:上述文件如非英文或中文版本,另須提供英文或中文翻譯件。

食品標簽諮詢服務流程簡圖 :
我們的服務

● 提供食品標簽相關法規及標準的諮詢服務
● 專人上門收取樣品(只限香港客戶)
● 依照香港食物標籤規例及有關規定進行專業標簽核閱
● 提出全面、精確的標簽修改建議
● 協助客戶設計製作符合港食物標籤規例的産品標簽
● 簽發《食品標簽符合證明》